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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基本要求

2017年09月16日 10:37  点击:[]

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、主阵地,担负着培养“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”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任。为了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,加强教学管理,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提出以下基本要求:

一、教学准备方面,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,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,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交到思政部;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,应吃透教材,根据学科特点、学生特点、时代特点,制作课件、书写规范化的教案,并于学期末交部里检查。

二、教学纪律方面,教师要遵守学校及教务处的有关管理规定,教学实施过程中,杜绝教学违纪违规行为。谁违纪、谁负责,严格执行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》。

三、教学质量提高方面,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学集体活动。

1.教师每学期要按时参加教研活动,相互交流教学、科研经验,探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方法。

2.教师要参加部或教研室组织的学生座谈会,听取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反馈意见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优化教学环节。

3.教师要坚持交叉听课、评课制度。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6-8节;中级职称以下(教龄一年以上)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2-16节;新毕业教师(含教龄一年以下)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0节。

四、考试方面,教师要不断加强题库建设;按教务处要求命题,严格执行评分标准;做好试卷分析工作,按要求报送学生成绩(纸质、电子版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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