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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职责

2017年09月16日 11:10  点击:[]

1.加强学习,提高思想素质和管理能力,树立服务意识。

2.传达上级文件、指示、会议精神,向上级汇报工作,反映群众要求。

3.主持制定本院的工作计划、撰写工作总结。负责本院经费的分配和审批。

4.负责本院制度建设,人员配备,师资培训,设备配置;负责本院学科建设。

5.负责本院工作任务的下达,工作量的统计工作。

6.协调部门之间关系,组织本院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。

7.领导和组织好本院的安全保卫、综合治理工作。

8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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